消费者因一杯咖啡获赔64万美元:专家漫谈中美消费观差异
据经济之声《天天315》报道,在美国,消费者因为麦当劳的一杯咖啡获赔64万美元;购买了不满意商品,无需陈述理由即可享受退货制度,化解消费者的后顾之忧。当然,消费者也不能滥用退货权益,每笔退货都会被记录在案,不合常理频繁退货的顾客,信用会受到一定限制。对照美国,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有哪些特点和提升空间?北京潮阳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晓虹做客直经济之声播间,通过真实案例梳理中美消费观的差异。
经济之声:今天这个话题的由头还是杨晓虹律师今年上半年到美国工作、生活了一段时间,通过您自己的所见、所闻,亲身感受到美国人在衣、食、住、行的各个方面,和中国人存在极大的差异。是这样吗?先说说您最大的感受?
杨晓虹:“总体印象来看,在生活方面,美国还是比较方便;但它也有不足的地方,比如物流远远不比我们国内,而且也不像我们这样服务到家。但在整个衣食住行上,各个方面相比,我们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。比如在吃的方面,美国人普遍不太讲究排场。美国的宴请,往往只有一道主菜,吃得很简单,一般也不喝酒。从着装来说,一般非正式场合他们的着装很随意,牛仔裤、体恤衫、运动鞋是他们的主要选择。即便是穿着正装,也不大会选择高档名牌。他们跟我们的消费理念有所不同,他们追求的是设计师,我喜欢你,就算你没有名气,没关系,我就追你,不是非得要追一个什么特别大的牌子。”
经济之声:有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,美国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,一杯咖啡赔了64万美元。您给我们讲讲?
杨晓虹:1992年2月,79岁高龄的斯黛拉·莉柏克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,买了一杯咖啡,售价49美分。驶离餐馆后,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粉和白糖,她把杯子放在双膝之间,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,右手试图打开杯盖,当时车还在动,没料想,一个意外闪失,整杯滚烫的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,致使多处严重烫伤(三度烫伤)。
事后,莉柏克的女儿给麦当劳写了一封信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照顾病号的误工费等,共计2万美元。可是,麦当劳仅同意支付800美元‘安慰费’。莉柏克一张状纸把麦当劳告到了联邦地区法院。
在律师的帮助下,莉柏克最终向麦当劳成功求偿64万美元的赔偿金,这64万美元中,仅2万美元为莉柏克的医疗、子女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赔偿,其余都是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费………如今,我们都可以看到现在麦当劳的高温热食,如咖啡、派,都在包装上写着‘高温热饮(食),小心烫伤’,麦当劳咖啡的温度也从以往的八九十度降到了七十度。”
经济之声: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中国,会有相关的法律来支持吗?
杨晓虹:“在中国索赔,如果按《消法》赔,可能就是三倍赔偿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赔,十倍或者最低一千块钱。如果按人身损害赔偿,必须做伤残鉴定,然后根据这个伤残赔偿,这样可能会比两万块钱多一些,但精神赔偿一定不会有62万那么高。中国的法律有精神赔偿这种说法,但是要看是什么案件,根据我们一般的判例,一般也就几千块钱的精神赔偿。
如果中国的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,我认为也应该告,因为它确实没提示,没有告诉消费者这东西有这么热,会将我烫伤,但至于这么高的赔偿金额,可能没有什么希望。”
经济之声:在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以后的赔偿性问题上,中国距离美国多远?
杨晓虹:“美国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是世界领先的。1891年成立了美国纽约消费者协会,这是世界上首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组织。1899年,美国的消费者联盟又成立了,这也是世界上首个全国性质的消费者组织。从最初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了百年历史,所以他们很成功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。
在美国有很多产品是这样的;即使小票丢了,但是我有你的签、商标等,商家是毫无理由退换的。包括我了解的,美国本土的孩子,比如搞大型活动,有些东西可能只用一次,并且他不会把这东西弄毁、弄得很脏,他不剪掉标,用一两天,然后就会拿去退,钱会原封不动的又回来,没有任何理由。可能有时候有些商家或者厂家会问,为什么要退回?有不是有质量问题,他希望给他提出来,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告诉他,我不喜欢,就可以了。”
还有一个极端的例子,一位消费者买了一瓶洗发水,他用了将近一半,他不知道洗发水有什么问题,就觉得不好用,于是拿着洗发水到了他买洗发水的商场去。他当时只有刷卡记录,购物小票没有了,商家给他换了一瓶新的。
换句话说,在美国,他们购物其实是有安全感的,所以美国人的习惯是,他们不追求很高大的奢侈品牌子,比如厨房用具,他们可能就用几个牌子,有的牌子有上百年历史,他就用这个牌子,一旦发生质量问题,有保障,不需要有后顾之忧。”
经济之声:比如在美国这样不停的退货换货,不停的要求惩罚性赔偿,这样一些人,会不会对他个人的信用方面等造成一定的影响?
杨晓虹:“退货和换货都是有记录的。如果确实是很真实的就没有什么问题,但如果每天都干,就像我们国家‘职业打假人’一样天天干这个,那是有消费记录的,他也有信誉记录。对于这种,我没有看到惩罚条款,但他的信誉肯定会受到影响,如果信誉受到影响,那么他的贷款、消费,以及他的整个生存空间都会受到影响。”
经济之声:从您了解的美国人看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环境,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和概念?
杨晓虹:“在他们看来,中国人消费理念是追求品牌。但其实中国和美国的消费观是完全不同的,美国是超前消费,买房子贷款、买车子贷款,包括上学全都是贷款;中国偏爱储蓄。
有这样一个故事讲到中美两国人在消费观念上的不同:一个中国老太太和一个美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,谈起了在人间的一生。美国老太太说:‘我辛苦了三十年,终于把住房贷款都还清了。’中国老太太说:‘我辛苦了三十年,终于攒够了买房的钱。’美国老太太在自己买的房子里住了三十年,后半生都在还款;而中国老太太后半生一直在存款攒钱,刚攒够了买房的钱,却去了天堂,没有福气享受自己买的新房。
这是为什么呢?我觉社会保障体系是根本原因。中国人之所以要存款,就是担心病了、老了有没有保障。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在改变,尤其在大城市,有了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,还有低保等,这样人们就没了后顾之忧。所以说,保障体系的健全会带动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。”
经济之声:今天这个话题的由头还是杨晓虹律师今年上半年到美国工作、生活了一段时间,通过您自己的所见、所闻,亲身感受到美国人在衣、食、住、行的各个方面,和中国人存在极大的差异。是这样吗?先说说您最大的感受?
杨晓虹:“总体印象来看,在生活方面,美国还是比较方便;但它也有不足的地方,比如物流远远不比我们国内,而且也不像我们这样服务到家。但在整个衣食住行上,各个方面相比,我们国家还是有一定的差距。比如在吃的方面,美国人普遍不太讲究排场。美国的宴请,往往只有一道主菜,吃得很简单,一般也不喝酒。从着装来说,一般非正式场合他们的着装很随意,牛仔裤、体恤衫、运动鞋是他们的主要选择。即便是穿着正装,也不大会选择高档名牌。他们跟我们的消费理念有所不同,他们追求的是设计师,我喜欢你,就算你没有名气,没关系,我就追你,不是非得要追一个什么特别大的牌子。”
经济之声:有一个非常经典的例子,美国保护消费者人身安全,一杯咖啡赔了64万美元。您给我们讲讲?
杨晓虹:1992年2月,79岁高龄的斯黛拉·莉柏克途经当地一家麦当劳快餐店,买了一杯咖啡,售价49美分。驶离餐馆后,莉柏克需要往咖啡里添加奶粉和白糖,她把杯子放在双膝之间,左手拿着奶粉袋和糖袋,右手试图打开杯盖,当时车还在动,没料想,一个意外闪失,整杯滚烫的咖啡泼洒在两腿之间,致使多处严重烫伤(三度烫伤)。
事后,莉柏克的女儿给麦当劳写了一封信,要求赔偿医疗费、照顾病号的误工费等,共计2万美元。可是,麦当劳仅同意支付800美元‘安慰费’。莉柏克一张状纸把麦当劳告到了联邦地区法院。
在律师的帮助下,莉柏克最终向麦当劳成功求偿64万美元的赔偿金,这64万美元中,仅2万美元为莉柏克的医疗、子女误工费等实际损失赔偿,其余都是惩罚性赔偿和精神损害费………如今,我们都可以看到现在麦当劳的高温热食,如咖啡、派,都在包装上写着‘高温热饮(食),小心烫伤’,麦当劳咖啡的温度也从以往的八九十度降到了七十度。”
经济之声:假设这件事发生在中国,会有相关的法律来支持吗?
杨晓虹:“在中国索赔,如果按《消法》赔,可能就是三倍赔偿,按照《食品安全法》赔,十倍或者最低一千块钱。如果按人身损害赔偿,必须做伤残鉴定,然后根据这个伤残赔偿,这样可能会比两万块钱多一些,但精神赔偿一定不会有62万那么高。中国的法律有精神赔偿这种说法,但是要看是什么案件,根据我们一般的判例,一般也就几千块钱的精神赔偿。
如果中国的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,我认为也应该告,因为它确实没提示,没有告诉消费者这东西有这么热,会将我烫伤,但至于这么高的赔偿金额,可能没有什么希望。”
经济之声:在对消费者造成损害以后的赔偿性问题上,中国距离美国多远?
杨晓虹:“美国对于消费者的保护是世界领先的。1891年成立了美国纽约消费者协会,这是世界上首个以保护消费者权益为宗旨的组织。1899年,美国的消费者联盟又成立了,这也是世界上首个全国性质的消费者组织。从最初成立到现在已经有了百年历史,所以他们很成功的做法是值得我们借鉴的。
在美国有很多产品是这样的;即使小票丢了,但是我有你的签、商标等,商家是毫无理由退换的。包括我了解的,美国本土的孩子,比如搞大型活动,有些东西可能只用一次,并且他不会把这东西弄毁、弄得很脏,他不剪掉标,用一两天,然后就会拿去退,钱会原封不动的又回来,没有任何理由。可能有时候有些商家或者厂家会问,为什么要退回?有不是有质量问题,他希望给他提出来,消费者也可以选择告诉他,我不喜欢,就可以了。”
还有一个极端的例子,一位消费者买了一瓶洗发水,他用了将近一半,他不知道洗发水有什么问题,就觉得不好用,于是拿着洗发水到了他买洗发水的商场去。他当时只有刷卡记录,购物小票没有了,商家给他换了一瓶新的。
换句话说,在美国,他们购物其实是有安全感的,所以美国人的习惯是,他们不追求很高大的奢侈品牌子,比如厨房用具,他们可能就用几个牌子,有的牌子有上百年历史,他就用这个牌子,一旦发生质量问题,有保障,不需要有后顾之忧。”
经济之声:比如在美国这样不停的退货换货,不停的要求惩罚性赔偿,这样一些人,会不会对他个人的信用方面等造成一定的影响?
杨晓虹:“退货和换货都是有记录的。如果确实是很真实的就没有什么问题,但如果每天都干,就像我们国家‘职业打假人’一样天天干这个,那是有消费记录的,他也有信誉记录。对于这种,我没有看到惩罚条款,但他的信誉肯定会受到影响,如果信誉受到影响,那么他的贷款、消费,以及他的整个生存空间都会受到影响。”
经济之声:从您了解的美国人看中国人的消费观念和消费环境,他们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和概念?
杨晓虹:“在他们看来,中国人消费理念是追求品牌。但其实中国和美国的消费观是完全不同的,美国是超前消费,买房子贷款、买车子贷款,包括上学全都是贷款;中国偏爱储蓄。
有这样一个故事讲到中美两国人在消费观念上的不同:一个中国老太太和一个美国老太太在天堂相遇,谈起了在人间的一生。美国老太太说:‘我辛苦了三十年,终于把住房贷款都还清了。’中国老太太说:‘我辛苦了三十年,终于攒够了买房的钱。’美国老太太在自己买的房子里住了三十年,后半生都在还款;而中国老太太后半生一直在存款攒钱,刚攒够了买房的钱,却去了天堂,没有福气享受自己买的新房。
这是为什么呢?我觉社会保障体系是根本原因。中国人之所以要存款,就是担心病了、老了有没有保障。现在这种现象已经在改变,尤其在大城市,有了社会保险、医疗保险,还有低保等,这样人们就没了后顾之忧。所以说,保障体系的健全会带动人们消费观念的改变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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