采购权限合理划分,加盟主与总部两相获利
加盟主与总部采购权限的划分问题,常常引起纷争。其划分的基本原则在于,使加盟主有当老板的感觉,且总部也能使连锁企业销售产品执行达成一致性,所以总部须负责以下事项:
制订企业整体营运的商品计划:要先区分出主力产品、辅助性产品,明确哪些商品必须由总部提供。
开发全国性商品:即是每一个店都要能适合销售的产品或适合80%以上店销售的产品。
商品进价的协商与谈判:一般由总部统一来谈判,以量来议价,可促使进价成本最低。
价格策略的运用与确定:即确定一个统一售价,让每个店都能接受,但因区域的差异或竞争力可有些微的调整。
商品分类,设立编号:一般商品先要做一个明确的分类及编号,以利商品管理的运作。
货源厂商的开发与掌握:就加盟店而言,重点在于单店的经营,故货源厂商的开发与掌握,由总部来执行为宜。
商品淘汰规划与执行:有些商品在分析与规划上,不只是一家店,而是全面性的,故须考虑全面性的效益及单店的差异,因此在规划与分析上须由总部来执行,以保持连锁系统的一致性。
商品调拨处理:有些产品因商圈差异,有些店销售状况较好,但又因为商圈区隔,在商品开发时难于全面掌握,所以这些商圈门市销售状况不理想的商品,可以经由总部转入销售状况较好的商门市,对整体而言,库存成本可以降低,商品调转亦可以提高。
对厂商的管理事项:配合优良的厂商,可给予奖励,此由总部来落实执行较具成本效益。以上九项是采购权限基本上的考虑,实际运作上则另须考虑区域的配送成本。
加盟店若分布于全国各地,而总部尚未设立各大区的物流中心,很难每天由总部发货至较为偏远的地区,此时则需由厂商配合。配送的模式,可以三种方式来配合。
一是统购统配。所有产品进到总仓,总公司统一来配送。
二是统购直配。由总部统一来采购,由厂商直接配送。
三是直购直配。由总部直接开发完成,并由单店或加盟店直接向厂商订购,且由厂商配送至各单店。
建议在销售排行榜前60%~80%的商品用统购统配,其他20%~40%的产品采购权限授予单店,不但可节省管理及配送成本,且辅助性商品由单店自行采购,因地制宜,可配合该商圈的特性,有助提升业绩,但须与公司整体形象一致。例如便利商品卖烤红薯,甚或摆电动玩具,这都与企业形象不一致。故基本上采购权限若公司有规定的统购商品,即由总部采购,由厂商直接配送;而单店发现有极佳的商品也可通知总部,由总部议价核定后统一采购,再由单店销售。
采购权限划分的精神在于使单店获利、毛利提升,且单店又可依区域的特色调整,才不致顾此失彼,使总部与加盟两相获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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